寫公文時,數字何時該以阿拉伯數字書寫呢?
數字用語具一般數字意義、統計意義、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較清楚、或法規條項款目、編章節款目之統計數據者,以及引敘或摘述法規條文內容時,使用阿拉伯數字。
以下介紹主要書寫格式的範例,可供一般民眾及公務機關書寫公文時做為參考
(感謝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的彙整)
(1)代號(碼):物件之代號或代碼,例如機關代碼379000000A、國際標準書號 ISBN 988-133-005-1。 (2)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:例:M234567890。 (3)編號:例如附件1、表2、圖3-1。 (4)公文的發文字號:例如:北市大戶字第09830779200號 (5)序號:如第4屆第6會期 (6)日期、時間:例如民國93年12月3日 (7)電話、傳真:例如02-27256084。 (8)郵遞區號:例如臺北市中正區的郵遞區號為10074 (9)門牌號碼:門牌號碼之段巷弄號室等採阿拉伯數字。例如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57號3樓之1 (10)計量統計:以阿拉伯數字計量時,超過三位以上之數字,應採用國際通行之三位分節法,以「,」(半型)區隔之;以阿拉伯數字書寫時,同一組數字,宜書寫在同一列,不宜跨拆兩列書寫;以阿拉伯數字計量時,可用中文字之「萬」、「億」、「兆」為單位,而不用中文字之「十」、「百」、「千」及其組合之詞組為單位。 (11)統計數據:例如上網人數為26,821,811。 (12)法規條項款目、編章節款目:例如事務管理規則共分15編、415條條文。 (13)法規內容之引敘或摘述:例如依著作權法法第87條規定。
啦啦的小叮嚀:用於成語和專有名詞,如出現數字,多使用國字表示;例如,”一”段感情→若寫成”1”段感情,很詭異吧。成語,例如”一石二鳥”;詞彙,例如”有關○○○一案”、”列入第二案討論”、”請見本文第三段”。~很有趣吧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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